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的有关规定,经湖北省咸宁市人民政府批准,受湖北省咸宁市国土资源局委托,咸宁市土地储备开发交易中心联合湖北华信拍卖有限公司公开拍卖出让P[2007]012号[湖北省鄂南高级中学新校区地块(12-1)、老校区地块(12-2)]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地块
名称 |
土地位置 |
土 地
面 积
(㎡)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 让
年 限 |
竞买保
证金 |
拍卖起叫价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鄂高新校区地块(12-1) |
咸宁大道与学苑路交叉口 |
21945.71
(净用地面积17428.42) |
商业
住宅 |
≤3.5 |
≤30% |
≥35% |
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或商住综合50年 |
400万元 |
2000万元 |
|
鄂高老校区地块(12-2) |
笔架山路38号 |
38733. 5 |
≤2.2 |
≤28% |
≥35% |
500万元 |
2600万元 |
说明:以上价格以人民币计价。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参加竞买须提出竞买申请,并提供竞买须知中要求提供的相应文件(具体细则详见竞买须知)。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买受人。
四、现场踏勘和地块情况介绍
咸宁市土地储备开发交易中心与湖北华信拍卖有限公司本次拍卖出让不另行专门组织现场踏勘和地块情况介绍,竞买人可在公告期间自行踏勘现场。
五、本次拍卖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文件。申请人可于2007年9月25日17时前到咸宁市土地储备开发交易中心或湖北华信拍卖有限公司获取拍卖文件。
六、申请人应于2007年9月25日17时前到湖北华信拍卖有限公司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9月25日17时。
七、拍卖时间地点:
定于2007年9月26日上午9:30时在咸宁市国土资源局七楼会议室举行拍卖会(咸宁大道23号)。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咸宁市土地储备开发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湖北省咸宁市咸宁大道23号
联系人:但功群
联系电话:0715-8137115 13907249560
湖北华信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洪山礼堂西侧综合楼
联系人:杨益
联系电话:13349956536 027-87812126
开户单位:湖北省咸宁市财政局财政专项资金专户
开户行:湖北省咸宁市建行营业部
账号:811081022612047049
咸宁市土地储备开发交易中心
湖北华信拍卖有限公司
二○○七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