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经政府批准,受委托,咸宁市土地储备开发交易中心和咸宁市中成拍卖有限公司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位于咸安区石油路3号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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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号 |
土地位 置 |
土地
面积
(平方米)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
其他 |
参考价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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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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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007)010号 |
咸安区石油路3号 |
3549.15 |
住宅用 地 |
≤1.56 |
≤26% |
≥30% |
住宅
70年 |
需还建1650平方米 |
65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单独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拍卖前到咸宁市中成拍卖有限公司获取拍卖出让文件。即日起标的物在其所在地展示,在公告期间竞买人自行踏勘现场,拍卖人不另行组织现场踏勘和地块介绍。
五、申请人应于拍卖前到咸宁市中成拍卖有限公司提交书面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20万元整,竞买保证金应于2007年 8月16日17时前到达指定帐户。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咸宁市土地储备开发交易中心和咸宁市中成拍卖有限公司将在2007年8月 16 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07年 8月17日上午10时在咸宁市招投标交易中心五楼会议室。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咸宁市土地储备开发交易中心
咸宁市中成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907249560 但功群
8268088 13872181110 刘嵘辉
咸宁市土地储备开发交易中心
咸宁市中成拍卖有限公司
二○○七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