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拍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的有关规定,经湖北省咸宁市人民政府批准,受湖北省咸宁市国土资源局委托拍卖出让P[2007]008号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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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名称 |
P(2007)008号(本宗地分为A、B、C、D、E共五个地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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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湖 北 省 咸 宁 市 温 泉 谷 休 闲 度 假 中 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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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 |
湖 北 省 咸 宁 市 滨 河 路 西 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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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用地面积 |
277636.77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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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 |
商业、服务业、旅馆业40年、、居住用地7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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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用途 |
商业、服务业、旅馆业、居住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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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
容积率 |
绿化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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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
B |
C |
D |
E |
A |
B |
C |
D |
E |
A |
B |
C |
D |
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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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用地 |
≤30% |
≤30%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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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 |
≤0.9 |
≤1.0 |
≤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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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
≥30% |
≥35% |
≥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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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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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用地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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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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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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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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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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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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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证金 |
12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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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证金 |
7000万元 |
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参加竞买须提出竞买申请,并提供竞买须知中要求提供的相应文件(具体细则详见竞买须知)。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领取竞买文件与报名的时间和地点
有意竞买者请于2007年6月4日至2007年6月23日到湖北省咸宁市土地储备开发交易中心(咸宁大道23号、湖北省咸宁市国土资源局一楼)报名登记、交纳竞买保证金、索取有关竞买资料。报名截止时间为2007年6月23日下午5时。
五、现场踏勘和地块情况介绍
咸宁市土地储备开发交易中心本次拍卖出让不另行组织现场踏勘和地块情况介绍,竞买人可在公告期间自行踏勘现场。
六、拍卖交易时间和地点
P(2007)008号宗地的拍卖交易时间从2007年6月25日上午9:30分在咸宁市招投标中心举行拍卖现场会。
联系人: 但先生、陈先生
联系电话:0715—8137115 13907249560、13329990656
传 真:0715—8137115
开户单位:湖北省咸宁市财政局财政专项资金专户
开户行:湖北省咸宁市建行营业部
帐号:811081022612047049
湖北省咸宁市土地储备开发交易中心
二○○七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