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P(2007)009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的有关规定,经湖北省咸宁市人民政府批准,受湖北省咸宁市国土资源局委托挂牌出让P[2007]013、P[2007]014号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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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号
名称 |
P(2007)013号 |
P(2007)01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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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原水厂泵房用地项目 |
原温泉食品公司用地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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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 |
银泉大道 |
温泉路5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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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用地面积 |
24937.7平方米(37.4亩) |
1071.66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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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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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用途 |
住宅兼容商业 |
商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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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
≤30%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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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
≥35%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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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1.8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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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高度 |
≤20. 5米 |
≤20. 5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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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层数 |
≤6层 |
≤6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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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证金 |
200万元 |
5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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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
935万元 |
230万元 |
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参加竞买须提出竞买申请,并提供竞买须知中要求提供的相应文件(具体细则详见竞买须知)。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领取竞买文件与报名的时间和地点
有意竞买者请于2007年8月28日至2007年9月17日到湖北省咸宁市土地储备开发交易中心(咸宁大道23号、湖北省咸宁市国土资源局一楼)报名登记、交纳竞买保证金、索取有关竞买资料。报名截止时间为2007年9月17日下午5时。
五、现场踏勘和地块情况介绍
咸宁市土地储备开发交易中心本次挂牌出让不另行组织现场踏勘和地块情况介绍,竞买人可在公告期间自行踏勘现场。
六、挂牌交易时间和地点
P(2007)007号宗地的挂牌交易时间从2007年9月18日上午8时至10月10日,并于10月10日上午9:30分在咸宁市招投标中心举行挂牌现场会。
七、本次挂牌二宗地都设置有相关条件,具体内容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
联系人: 但先生、陈小姐
联系电话:0715—8137115 13907249560、8176681
传 真:0715—8137115
开户单位:湖北省咸宁市财政局财政专项资金专户
开户行:湖北省咸宁市建行营业部
帐号:811081022612047049
湖北省咸宁市土地储备开发交易中心
二00七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