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拍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的有关规定,经湖北省咸宁市人民政府批准,受湖北省咸宁市国土资源局委托,咸宁市土地储备开发交易中心公开挂牌出让P[2007]019号(原天化麻业地块)、P(2007)020号(原咸宁市中心医院地块)二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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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 地 编 号 |
P(2007)019号 |
P(2007)02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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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块 名 称 |
咸宁市原天化麻业 |
原咸宁市中心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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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 置 |
咸宁长安大道 |
咸宁市温泉路3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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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用地面积 |
319917.33平方米(479.88亩)
(实用面积293174.01平方米(439.76亩)代征道路面积26743.32平方米(40.11亩)) |
34193.33平方米(51.29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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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用途 |
商业、住宅 |
商业、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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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条件 |
商业用地面积大于或等于30%,另必须建一栋30层以上的主楼 |
A1 |
A2 |
A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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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
≤30% |
≤30% |
≤30% |
≤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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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 积 率 |
≤2.5 |
≤3.3 |
≤3.0 |
≤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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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 地 率 |
≥35% |
≥35% |
≥35% |
≥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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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让 年 限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或商住综合用地50年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或商住综合用地5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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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证金 |
10000万元 |
2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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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起始价 |
32200万元 |
8518万元 |
说明:以上价格以人民币计价。
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参加竞买须提出竞买申请,并提供竞买须知中要求提供的相应文件资料(具体细则详见竞买须知)。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领取竞买文件与报名的时间和地点
有意竞买者请于2007年9月29日至2007年10月19日到湖北省咸宁市土地储备开发交易中心(咸宁大道23号、湖北省咸宁市国土资源局内)报名登记、交纳竞买保证金(以到账为准)、索取有关竞买资料。报名截止时间为2007年10月19日下午5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咸宁市土地交易中心将在2007年10月19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发给其竞买资格确认书。
五、现场踏勘和地块情况介绍
咸宁市土地储备开发交易中心本次挂牌出让不另行组织现场踏勘和地块情况介绍,竞买人可在公告期间自行踏勘现场。
六、挂牌交易时间和地点
P(2007)019号、P(2007)020号宗地的挂牌交易时间从2007年10月20日上午8时至2007年 11月 3日上午9:30分并于2007年11月3日上午9:30分在咸宁市招投标中心举行挂牌现场会。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联系人: 但先生、陈小姐
联系电话:0715—8137115 13907249560、8176681
传 真:0715—8137115
开户单位:咸宁市财政局财政专项资金专户
开 户 行:咸宁市建行营业部
帐 号:42001695240050000140
咸宁市土地储备开发交易中心
二○○七年九月二十九日